於「後備軍人網路服務臺」公告召集日程後, 以「出國觀光旅遊」申請者將不核准免除當次召集,如仍出國觀光旅遊避免召集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本部相當重視隱私權的保護。關於您的個人資料及年度召集資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將依本服務「 隱私權保護政策」保護與規範。您了解並同意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本服務可依據「隱私權保護政策」之 規範進行您個人資料的蒐集與利用,如電話訪查核對基本資料及各項召集通知、聯繫使用等。


適用範圍

本隱私權保護政策適用於您在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涉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保護之相關作法。


蒐集的資料類型、蒐集目的及使用方式

當您於本系統時,您須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及驗證等資料,但如您想進一步更新資料或申辦相關服務,我 們必須請您提供更多資訊,包含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相關證明文件等;為確保您正常使用本系統, 將定期向戶政、役政、警政及獄政單位查詢您的資料,主動更新您的帳號相關資料;另外在您使用晉任意願 調查、後備戰士報名等特定服務時,我們可能會視不同服務需要,詢問您的身分證號碼、聯絡方式等資料。 您在登入各項服務後,我們就能識別您的身分並提供您線上服務。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給我們, 但如特定資料欄位係屬必填者,您如不提供該等資料則無法使用相關服務。


個人資料分享政策

除非有下列情形,否則本會不會與第三人分享您的個人資料:

1.本服務提供跨資訊系統單一登入功能,當您透過輸入個人驗證資料進行單一登入功能時, 部分該系統會在您成功登入後,要求取得您於本系統時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以提供您後續服務, 惟該等資訊系統對所取得之個人資料有其相對之隱私權保護政策,用戶如需了解該等資訊系統如何對個人資料進行保護, 請逕洽各該資訊系統之服務窗口。

2. 司法單位因公眾安全,經合法正式的程序要求本服務公開特定個人資料時 ,以及對本服務所有使用者安全考量下做必要的配合。


個人資料使用期間與地區

本服務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在本服務所輸入的個人資料,除於服務項目上另有公告者,將因應前述蒐集目的永久保存;惟本部對其它因服務維運作業需要,擁有刪除資料之權利。


個人資料權利行使方式

1.如您為本部納編要員並依相關驗證方式登入,視為您同意本部隱私權保護政策各項條款,本部將不另外以書面方式徵求您的同意,如您不同意本隱私權保護政策各項條款,亦可實施查詢相關資訊,不填註相關資料。

2.以下情形,本服務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 有法令規定。
  • 有約定之保存期限。
  • 有理由說明刪除時將侵害當事人保護利益。

服務條款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以下簡稱本部)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本系統各項服務。當您註冊完成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此外,當您使用本服務之特定功能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功能之性質,而須遵守本服務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此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亦均併入屬於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本部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並公告於本服務系統上,請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若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一般條款

本服務條款構成您與本部就您使用本服務之完整合意,取代您先前與本部間有關本服務所為之任何約定。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的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本部未行使或執行本服務條款任何權利或規定,不構成前開權利或規定之棄權。若任何本服務條款規定,經有管轄權之法院認定無效, 當事人仍同意法院應努力使當事人於前開規定所表達之真意生效,且本服務條款之其他規定仍應完全有效。

我已經詳細閱讀並同意服務條款、隱私權保護政策及本人輸入之個人資料,提供各項召集作業使用,以善盡國民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