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部:
本部位在臺灣東部的花蓮縣花蓮市,為臺灣面積第一大縣,東邊以海岸山脈瀕臨太平洋,西邊是高聳的中央山脈,南端與臺東縣池上鄉與長濱鄉交壤,北邊以和平溪與宜蘭縣南澳鄉接鄰。花蓮縣海岸線長約124公里有斷崖險峻的景觀,另有族群色彩豐富的人文特色,至今仍具原始風光,並包含了崇山峻嶺中隱藏壯麗氣象,縱谷田園則可見雲影飛行,全縣具有豐富旅遊資源,是臺灣觀光勝地。
民國41年11月1日由前陸軍第54軍50師150團改編為「花蓮縣團管區司令部兼花蓮縣警備分區指揮部」成立於花蓮市北濱街現址,47年更名為「花蓮縣團管區兼海岸巡防分區」,原營區使用數十年陳舊簡陋,空間狹隘,為改善官兵工作環境,提升服務品質,凝聚後備軍人向心,層奉國防部核准80年5月興建,81年12月底竣工,82年因組織調整為「花蓮縣團管區司令部」。
遂於民國91年依國防二法,將花蓮縣團管區司令部更銜為花蓮縣後備司令部,92年1月1日修銜為「花蓮縣後備指揮部」,本部成立迄今已62載,先後歷經32任司令(指揮官),期間後備青溪,人文薈萃,以及官兵勤儉建軍,夥伴們一路走來,益勵忠愛軍風,淬勵奮發,達成支前安後之使命。 主要任務從以往的警備治安、民防、動員轉型至今日的後備軍人管理、動員、服務、留守及國軍人才招募等工作為主軸,在「後服支持後管、後管支撐動員、動員支援作戰」之指導原則下,置重點於有效統合運用全民力量,從事後備軍人服務、組訓工作,以堅實動員戰備之基礎,並藉電腦管理與自動連線等通報作業,掌握本轄後備軍人動、靜態資訊,提升動員精度與凝聚後備戰力如,長期扮演著國軍與民間事務的協調角色。
2.後備軍人輔導中心:
為適應後備軍人管理需要,奉先總統蔣公指示下於民國54年成立後備軍人輔導組織,隔(民55)年國防部核頒「後備軍人政訓工作綱領」,於各鄉鎮市區設輔導組、村里設輔導員,迄民國91年國防部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頒佈「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後備軍人輔導組織終完成法制化,其中明訂協助辦理各項國防及後備事務:
(1)協助辦理後備軍人組織、宣傳、安全、服務工作。
(2)協助後備部隊召集訓練、要員連絡查訪。
(3)動員實施階段協助辦理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徵用書之送達。
(4)指(督)導所轄各輔導組工作。
(5)協助辦理後備軍人其他輔導工作
目的在推展動員工作、強固動員基礎;宣揚國策政令、支持政府向心;協助地方治安、維護社會安定;加強基層聯繫、凝聚民眾向心。本部與轄內各後備軍人輔導組織歷經數十年在地經營及深耕拓展,本「替政府爭取向心、作軍民合作橋樑、謀社會安定繁榮、為國家團結安全」之認知,長期服務鄉里,服務成效深獲地方人士與居民肯定。於災害發生或有需要時,鄉鎮輔導中心志工主動深入各村、里、鄰,在第一線協助鄉鎮公所、警、消及國軍部隊執行各項任務,如此人飢己飢、人溺己溺、聞聲救苦、捨我其誰的精神,徹底將後備軍人的「忠義精神」發揮至極。近年來結合政府推展全民運動之理念,以全民國防教育為基礎,推廣後備軍人運動風氣,運用鄉鎮輔導中心結合轄內各公民營機構宣傳,鼓勵後備軍人及眷屬積極參與各項活動,年內已參加鐵人賽、馬拉松及健走活動等多場次,透過活動培養運動習慣及人與人之間良性互動提升社會正向能量,將「全民國防」紮根於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