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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於民國47年8月10日奉命兼任「台北警備分區指揮部」司戒嚴任務。
二、民國52年4月29日核定為「台北縣團管區」。
三、民國91年3月1日任務調整修訂為「後備司令部」,本部全銜修訂為「台北縣後備司令部」。
四、民國95年3月1日組織調整為「台北縣後備指揮部」迄今。
五、民國99年12月25日因情正區域升格並結合「精粹案」,於民國100年1月1日實施組織調整「新北市後備指揮部」。
後備介紹平日:
負責三軍後備部隊「管、編、裝
、召、訓」、役男第一階段基礎訓練
、國軍人才招募工作及執行後備軍人動員、管理、服務工作、留守業務與災害防救,完成後備部隊動員整備。
戰時:
提供各作戰區遂行第一線海岸守備及縱深地區作戰所需後備部隊,並持續執行軍事動員,運用全民防衛動員機制,結合後備戰力,支援地面作戰,維護國土防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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