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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後備軍人(子女)獎學金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

113-09-10

一、申請對象:

後備軍人、輔導幹部(子女)、因戰功傷亡官兵撫卹有案之遺族子女,如因名額有限,以公傷亡及年幼之子女為優先。

二、申請資格:

1、在校學業平均80分以上者(復興區平均70分以上)。

2、操行無不良紀錄。

三、繳交資料:

1、申請書。

2、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在學成績證明正本或加蓋校印之影本。

3、後備軍人退伍令影本。

4、戶口名簿影本(要同戶)。

5、聯繫方式。

 

桃園市後備軍人(子女)獎學金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