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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國軍調派兵力支援,應不影響國軍戰備、不破壞國軍指揮體系、不超過國軍支援能力範圍;依令協助地方政府執行災害搶救,於第一時間投入救災工作。

二、國軍支援災害搶救作業項目:

(一)主要項目: 人員疏散(搶救)、埋困救助、災民安置、砂包堆放及毒化災應變或有危害民眾生命安全之虞者。
(二)次要項目: 淹水地區積水清除、道路清理(含路樹清除)、環境消毒、道路橋樑搶修(含便橋搭設)、校園清理、物資集結發放及巨石爆破等。

兵力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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