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本名唐立法,民國18年出生於江蘇省栗陽縣,隨國民政府來臺,民國65年時任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新竹分區指揮部上士。
民國65年1月4日下午2時26分,唐高與同袍途經此處,見一幼童(林姓,時15個月大)爬入鐵軌,此時南下火車正疾駛而來,情況十分危急,唐高奮不顧身立即跳入軌道內將幼童拉出,雖幸運救下幼童,自己卻在閃避時不幸遭火車擦撞頭部,經送林外科醫院急救不治而壯烈犧牲,得年47歲。被幸運救起的林姓幼童,其父母感念萬分,為緬懷其恩澤,遂尊奉唐高義士為義父,並將其骨灰安奉壹同寺,視如至親,每年春秋兩祭一家人均前往祭祀。
當時新竹縣政府為感念唐高義士救人義舉,於辦理公祭後,籌資聘請藝術家蒲明浩創作本紀念銅像,供後人憑弔,並於民國66年9月3日舉行銅像揭幕儀式。本紀念銅像原設有碑文,唯佚失多年。為能將唐高義是英勇救人事蹟流傳後世,特重設本紀念碑,以資緬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