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靛藍 | 春節 | 端午節 | 中秋節
撫卹期滿並領有清寒(中低收入)證明之遺眷。
1. 國軍人員、遺眷辦理眷屬身分(特准)證申請表。
2. 戶籍證件。
3.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區公所發給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出具清寒證明。
4. 撫卹令。
各縣市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