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動員意義
為適應國防軍事需要、或應付緊急事變、或處理重大災難(害),將全國人力、物力、財力、科技力及精神力,由平時狀態轉為戰時或非常時期狀態,使國力能作最有效發揮,以贏得戰爭、或敉平事變、或救援災難(害),以維護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
二、全民防衛動員
行政動員:係透過行政機關運作,將全國人力、物力、財力與精神力獲得有效整合。軍事動員:則是依軍事目標及戰略構想與指導,將行政動員所整備人、物總力作有效整合及運用。
三、綜合協調組織
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作為行政動員及軍事動員之協調介面,透過三種會報聯合運作機制,達成平時協力災害防救,戰時支援軍事作戰之任務。
四、動員方式
(一)計畫動員
包括編實動員、擴編動員、戰耗補充、輔助軍事勤務動員等4類。
- 1.編實動員:充足各「常備部隊」之編現差額。
- 2.擴編動員:充足各「後備部隊」編現差額。
- 3.戰耗補充:補充各常、後備部隊之作戰損耗人員。
- 4.輔助軍事勤務動員:輔助戰時勤務或地方自衛防空等勤務需要之人員。
(二)臨時召集
平時為現役補缺、停役原因消滅回役,戰時為人員補充或在軍事警備上有需要時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