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訓構想
後備部隊
教育召集:對納編之年計要員,以營(或獨立連)為單位,採「兩年一訓」方式,施予5至7天或14天教召訓練。
軍事勤務隊
依「2年1訓」政策,按編組類型、服勤性質,訂定不同之訓練課目,採「講授與實作併用」、「統一集中、單位幹部自訓方式」,實施1至2天之訓練,同時依「任務、效能」導向,律定要求重點,以強化暨提升編組服勤能力,達成支援軍事勤務之任務 。
召集時間
◎後備部隊教育召集(5-7天)
區分 |
訓練天數 |
訓練時數 |
附記 |
軍士官 |
7 |
66 |
每天操課8小時、夜間2小時,最後一天6小時 |
食勤兵 |
6 |
56 |
士兵 |
5 |
46 |
◎後備部隊教育召集(14天)
區分 |
訓練天數 |
訓練時數 |
附記 |
軍士官 |
14 |
136 |
每天操課8小時、夜間2小時,最後一天6小時 |
食勤兵 |
14 |
136 |
士兵 |
14 |
136 |
◎軍事勤務隊召集
重大演訓:2天;一般召集:1天。
召訓次數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規定,後備軍人教育召集於退伍後8年內,以4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日。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基此,為滿足後備部隊作戰需求,自110年起,國防部解除教召未滿 4 次之軍、士官(不含士兵)「編管 8 年」政策,放寬至「退伍12年」。
訓練內容
共同課目
戰備任務訓練、步兵班、排戰鬥教練、組合訓練、軍(法紀)宣教、野戰構工、地形地物利用、核生化訓練與實彈射擊、戰傷急救、裝備保養等。
專業課目
- 幹部:戰備任務訓練、現地戰術、兵棋(沙盤)推演、專長複訓與戰力評鑑。
- 士兵:專長複訓與合格簽證。
國軍教育召集訓練課程規劃表 |
區分 |
課程內容 |
說明 |
一 |
一般課程 |
1 |
召員報到暨部隊編成 |
|
2 |
災害防救 |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
3 |
法治教育 |
|
4 |
警衛勤務 |
|
5 |
裝備保養 |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
6 |
綜合座談 |
|
7 |
裝備收繳 |
|
8 |
部隊解召 |
|
9 |
主官運用(含政戰課程) |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
二 |
專業專長 |
1 |
軍職專長複訓暨鑑測 |
|
2 |
戰傷急救 |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
三 |
兵器教練 |
1 |
編制武器射擊預習 |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
2 |
編制武器射擊訓練 |
四 |
戰鬥教練 |
1 |
連以下戰鬥教練 |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並增加行軍、宿營及各種狀況處置等課目 |
2 |
營戰備任務訓練 |
合格簽證
依後備部隊訓練課目表所定時間、課程,運用教官(助教)及協訓幹部,將輕兵器實彈射擊、個人配賦武器(實作)、戰術、一般課程(筆試)及專業課程(實作)等5項課目,對每位應召員實施專長鑑測,置重點於驗證專長熟悉程度與訓練成效,並計算個人成績。
區 分 |
鑑 測 項 目 |
配賦武器 |
步槍 |
機械訓練、射擊要領及箱上(三角)瞄準等3項。 |
機槍 |
機械訓練、射擊要領、裝訂表尺、故障排除等4項。 |
迫砲 |
個人專長分業訓練及排(組)、班組合訓練等2項。 |
實彈射擊 |
步槍 |
175公尺鑑定射擊。 |
機槍 |
10公尺基本射擊。 |
專業課程 |
通信 |
區分有、無線電及多波道組。 |
工兵 |
同步槍鑑測。 |
附記 |
戰備任務、現地戰術、兵棋推演、地形地物利用、野戰構工及戰傷救護等課程,均於課末實施筆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