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訓構想

後備部隊

教育召集:對納編之年計要員,以營(或獨立連)為單位,採「兩年一訓」方式,施予5至7天或14天教召訓練。

軍事勤務隊

依「2年1訓」政策,按編組類型、服勤性質,訂定不同之訓練課目,採「講授與實作併用」、「統一集中、單位幹部自訓方式」,實施1至2天之訓練,同時依「任務、效能」導向,律定要求重點,以強化暨提升編組服勤能力,達成支援軍事勤務之任務 。

召集時間

◎後備部隊教育召集(5-7天)

區分 訓練天數 訓練時數 附記
軍士官 7 66 每天操課8小時、夜間2小時,最後一天6小時
食勤兵 6 56
士兵 5 46

◎後備部隊教育召集(14天)

區分 訓練天數 訓練時數 附記
軍士官 14 136 每天操課8小時、夜間2小時,最後一天6小時
食勤兵 14 136
士兵 14 136

◎軍事勤務隊召集

重大演訓:2天;一般召集:1天。

召訓次數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規定,後備軍人教育召集於退伍後8年內,以4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日。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基此,為滿足後備部隊作戰需求,自110年起,國防部解除教召未滿 4 次之軍、士官(不含士兵)「編管 8 年」政策,放寬至「退伍12年」。

訓練內容

共同課目

戰備任務訓練、步兵班、排戰鬥教練、組合訓練、軍(法紀)宣教、野戰構工、地形地物利用、核生化訓練與實彈射擊、戰傷急救、裝備保養等。

專業課目

  • 幹部:戰備任務訓練、現地戰術、兵棋(沙盤)推演、專長複訓與戰力評鑑。
  • 士兵:專長複訓與合格簽證。
國軍教育召集訓練課程規劃表
區分 課程內容 說明
一般課程 1 召員報到暨部隊編成  
2 災害防救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3 法治教育  
4 警衛勤務  
5 裝備保養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6 綜合座談  
7 裝備收繳  
8 部隊解召  
9 主官運用(含政戰課程)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專業專長 1 軍職專長複訓暨鑑測  
2 戰傷急救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兵器教練 1 編制武器射擊預習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
2 編制武器射擊訓練
戰鬥教練 1 連以下戰鬥教練 新制14天調增課程時數並增加行軍、宿營及各種狀況處置等課目
2 營戰備任務訓練

合格簽證

依後備部隊訓練課目表所定時間、課程,運用教官(助教)及協訓幹部,將輕兵器實彈射擊、個人配賦武器(實作)、戰術、一般課程(筆試)及專業課程(實作)等5項課目,對每位應召員實施專長鑑測,置重點於驗證專長熟悉程度與訓練成效,並計算個人成績。

區  分 鑑  測  項  目
配賦武器 步槍 機械訓練、射擊要領及箱上(三角)瞄準等3項。
機槍 機械訓練、射擊要領、裝訂表尺、故障排除等4項。
迫砲 個人專長分業訓練及排(組)、班組合訓練等2項。
實彈射擊 步槍 175公尺鑑定射擊。
機槍 10公尺基本射擊。
專業課程 通信 區分有、無線電及多波道組。
工兵 同步槍鑑測。
附記 戰備任務、現地戰術、兵棋推演、地形地物利用、野戰構工及戰傷救護等課程,均於課末實施筆試。
更新時間 :  11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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