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累功改給獎章

  • (一)法令依據:
    1. 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施行細則。
    2. 國軍勳賞獎懲作業規定。
  • (二)受理對象:退除役軍官、士官。退伍前(後)獎勵人令未登錄於兵表,且符合累功換章者。
  • (三)檢附資料:
    1. 獎懲人令正本。
    2. 退伍令影本。
  • (四)完成時限:30天

二、忠勤勳章申請敘頒

  • (一)法令依據:
    1. 陸海空軍勳賞條例。
    2. 國軍勳賞獎懲作業規定。
    3. 國軍勳賞獎懲作業實施要點。
    4. 國軍忠勤勳章敘頒作業實施規定。
  • (二)受理對象:退除役軍官、士官、士兵(志願役)。
  • (三)檢附資料:無。
  • (四)申辦方式:由各縣(市)後備指揮部主動審核辦理。
  • (五)完成時限:30天
更新時間 :  1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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