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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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1.什麼是檔案應用服務?
民眾向各機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及機關提升應用之相關作業及程序,包括檔案應用申請、審核及回覆、準備檔案、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還卷及檔案應用統計事項。 

2.哪種檔案不能申請檔案應用?
依檔案法第18條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機關得拒絕申請:
2-1.有關國家機密者。 
2-2.有關犯罪資料者。 
2-3.有關工商秘密者。 
2-4.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 
2-5.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 
2-6.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義務者。 
2-7.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3.本部檔案應用要向哪個單位申請? 
民眾應於上班時間逕向綜合科檔案室提出申請,收到檔案應用申請審核通知書時,務必詳閱應用地點及時間,並於約定時間至應用地點。如欲變動,應與承辦人聯繫。

4.本部檔案開放閱覽、抄錄複製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5.申請應用檔案有無年齡限制?
並無年齡限制,惟未成年人申請應用檔案,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 

6.申請本部檔案應用之作業程序為何?
申請人(代理人)先於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檔案名稱及檔號後,依作業程序詳填申請書,親自持送或書面通訊之方式送達本指部。經本指部審查檔案內容得以提供者,即發出書面審核通知書,申請人在依所約定的時間至本部檔案閱覽室應用檔案。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