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祠祀葬厝介紹

* 簡介

宜蘭軍人忠靈祠原名宜蘭軍人公墓,位於蘇澳鎮聖湖里聖湖段山丘,面積約4公頃。民國46年由中央會同省政府選定蘇澳鎮聖湖里現址興建,於48年8月15日完工啟用,原軍人公墓因使用20多年,各項設備陳舊,納骨室亦不敷使用,於民國72年2月間依據中央頒訂「臺灣地區軍人公墓統一整建計畫」內「公墓公園化、靈堂廟宇化、納骨室靈塔化」之原則於原址重新整建,於73年1月5日完工啟用,並於84年7月22日奉准更名為「宜蘭軍人忠靈祠」。

宜蘭縣軍人忠靈祠照片
* 申請條件
  1. 現役軍人(含替代役男)因作戰、因公、因病及意外死亡者。
  2. 志願役依法退除役軍人需具榮民身份者。
  3. 現役或退除役軍人死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厝軍人忠靈祠:
    • (1)因犯罪判處死刑執行者。
    • (2)因犯罪判刑在監獄中服刑期間死亡者。
    • (3)逃亡中死亡者。
    • (4)自殺死亡者。但自殺原因純正,經撫卹有案者,不在此限。
    • (5)其他有辱軍人榮譽致死者。
* 申請程序
  1. 亡故榮民、現役軍人及替代役役男死亡時,申請安厝由申請人備妥相關證件,直接向宜蘭縣軍人忠靈祠辦理,填具安厝申請單,如符合規定者,按指定位置安厝。
  2. 應遵循之規定如下:
    • (1)安厝位置,由軍人忠靈祠依序指定,申請人不得要求自行選擇。
    • (2)骨灰箱應由申請單位(人)自行備置,惟其規格大小尺寸等,一律依照軍人忠靈祠之統一規定辦理。
    • (3)寄厝免費,亦不收取任何手續費。
    • (4)焚燒冥紙,應於備妥之金爐為之。
    • (5)已安厝於軍人忠靈祠者,如欲遷至他處安厝,應由原申請安厝之單位(人)申請之。
* 聯絡資訊
  • 管理單位:宜蘭縣政府民政處
  • 地址:宜蘭市凱旋里縣政北路1號
  • 電話:03-9251000
更新時間 :  113-06-07
回到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