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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祀葬厝介紹

* 簡介

澎湖縣軍人忠靈祠位於澎湖縣林投村,原名「澎湖縣軍人公墓」,在「林投公園」西南方,土地面積1.5 公頃,前於民國43年間澎湖防衛司令部派吉星文將軍督建,並於民國46年10月23日移交澎湖縣政府接管。忠靈塔計有單龕位4,320座,忠靈祠設計依「靈堂廟宇化、公墓公園化、納體室靈塔化」之原則有系統整建,其採鋼筋混凝土建築,分為四層,一、二樓挑高為祭堂、辦公室、貴賓室等,三、四樓為納骨室,建築宏偉壯觀、莊嚴肅穆。

澎湖縣軍人忠靈祠照片
* 申請條件
  1. 現役軍人(含替代役男)因作戰、因公、因病及意外死亡者。
  2. 志願役依法退除役軍人需具榮民身份者。
  3. 現役或退除役軍人死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厝軍人忠靈祠:
    • (1)現役或退除役軍人死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厝軍人忠靈祠:
    • (2)因犯罪判刑在監獄中服刑期間死亡者。
    • (3)逃亡中死亡者。
    • (4)自殺死亡者。但自殺原因純正,經撫卹有案者,不在此限。
    • (5)其他有辱軍人榮譽致死者。
* 申請程序
  1. 亡故榮民、現役軍人及替代役役男死亡時,申請安厝由申請人備妥相關證件,直接向澎湖縣軍人忠靈祠辦理,填具安厝申請單,如符合規定者,按指定位置安厝。
  2. 應遵循之規定如下:
    • (1)安厝位置,由軍人忠靈祠依序指定,申請人不得要求自行選擇。
    • (2)骨灰箱應由申請單位(人)自行備置,惟其規格大小尺寸等,一律依照軍人忠靈祠之統一規定辦理。
    • (3)寄厝免費,亦不收取任何手續費。
    • (4)焚燒冥紙,應於備妥之金爐為之。
    • (5)已安厝於軍人忠靈祠者,如欲遷至他處安厝,應由原申請安厝之單位(人)申請之。
* 聯絡資訊
  • 管理單位:澎湖縣政府兵役局
  •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第3棟3樓)
  • 電話:06-9274400轉分機515
更新時間 :  11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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