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後備指揮部
:::
回後備指揮部
English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民意信箱
分眾導覽
大
中
小
主題 :
靛藍
|
春節
|
端午節
|
中秋節
_
熱門關鍵字:
教召、
免召、
招募資訊
進階搜尋
下級單位區
回後備指揮部
English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民意信箱
大
中
小
主題 :
靛藍
|
春節
|
端午節
|
中秋節
下級單位區
_
熱門關鍵字:
教召、
免召、
招募資訊
進階搜尋
:::
祠祀葬厝介紹
現在位置
首頁
祠祀葬厝介紹
忠靈殿(塔)
選單
收合
臺東縣軍人忠靈祠
澎湖縣軍人忠靈祠
高雄市軍人忠靈祠-燕巢園區
高雄市軍人忠靈祠-鳥松園區
臺南市軍人忠靈祠
嘉義縣軍人忠靈祠
彰化縣軍人忠靈祠
臺中市軍人忠靈祠
花蓮縣軍人忠靈祠
宜蘭縣軍人忠靈祠
新竹市軍人忠靈祠
新北市軍人忠靈祠
國軍高雄忠靈塔
國軍彰化忠靈塔
國軍臺北忠靈塔
國軍忠靈殿
簡介
臺東忠靈祠位於臺東縣卑南鄉泰安村,土地面積約3.6公頃,民國77年9月完工啟用。忠靈祠現為獨棟鋼筋混凝土建築,1樓為正殿,2樓為安厝場所。
申請條件
現役軍人(含替代役男)因作戰、因公、因病及意外死亡者。
志願役依法退除役軍人需具榮民身份者。
現役或退除役軍人死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厝軍人忠靈祠:
(1)因犯罪判處死刑執行者。
(2)因犯罪判刑在監獄中服刑期間死亡者。
(3)逃亡中死亡者。
(4)自殺死亡者。但自殺原因純正,經撫卹有案者,不在此限。
(5)其他有辱軍人榮譽致死者。
申請程序
亡故榮民、現役軍人及替代役役男死亡時,申請安厝由申請人備妥相關
證件,直接向臺東縣軍人忠靈祠辦理,填具安厝申請單,如符合規定者
,按指定位置安厝。
應遵循之規定如下:
(1)安厝位置,由軍人忠靈祠依序指定,申請人不得要求自行選擇。
(2)骨灰箱應由申請單位(人)自行備置,惟其規格大小尺寸等,一律依照軍人忠靈祠之統一規定辦理。
(3)寄厝免費,亦不收取任何手續費。
(4)焚燒冥紙,應於備妥之金爐為之。
(5)已安厝於軍人忠靈祠者,如欲遷至他處安厝,應由原申請安厝之單位(人)申請之。
聯絡資訊
管理單位:臺東縣政府民政局
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電話:089-335696
回到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