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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眷福利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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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眷福利權益
軍眷福利
選單
收合
官兵結婚補助
軍眷生育補助
軍眷喪葬補助
子女教育補助
眷屬水電優待
服務對象
現役志願役官士兵之眷屬。
檢附資料
除戶戶籍謄本。
申請人印章。
承辦單位
官兵服務單位
說明
自軍眷亡故日起三個月內,由服務單位向財勤單位辦理。
軍眷以未任公職者為限,按申請人薪俸階級:
父母、配偶死亡:5個月本俸額。
子女死亡:3個月本俸額。
夫妻或其他親屬同為軍公教職者,對同一死亡事實,以報領一份為限。
更新時間 :
1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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