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地
為能於第一時間適切妥處本軍重大危安事件或軍民糾紛等事故,並防範事端擴大,由各縣(市)「輔導中心」幹部擔任本部與官兵家屬及一般民眾之溝通橋樑,密切掌握事件處理時效,確實傳達協調連繫事項,以有效消弭、協處危安情事。
服務對象
- 一、正確、詳實傳達違紀、犯法、傷亡意外事件內容。
- 二、派員前往說明及安撫家屬情緒,化解紛爭、怨懟並轉達家屬訴求及疑慮。
- 三、掌握是否有外力介入,企圖製造抗爭。 四、相關後續事項協處。
服務作法
- 一、本軍各單位肇生違紀、犯法、傷亡案件、意外事故或軍民糾紛時(案件範圍依「國軍軍紀維護實施規定」訂定)。
- 二、本軍各單位遭媒體批露、立院質詢、陳情檢控等衍生後遺案件。
更新時間 :
113-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