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地
對遭遇急難病困之後備軍人及輔導幹部持續給予精神關懷,期透過建立救助資訊管道及轉介服務作為,協助回歸社會救助尋求適切之援助或照護,以落實後備軍人服務工作,達安定社會,凝聚向心,堅實後備潛力之目的。
服務對象
凡為本部編管有案之後備軍人及年度核聘之輔導幹部。
服務範圍
本部各級本著「急人之急」之態度,主動發掘對象,積極連繫轄內各救助單位(地方政府社會局、榮服處、學校、慈善基金會等),迅速予以慰助、照護,並運用輔導幹部豐沛之人脈,加強與各救助單位互動協調關係,廣拓慰助資源,建立轉介資訊,以多元化解後備軍人之急難。
申請方式
- 一、身份證明文件1份。
- 二、服務案件登記處理表1份。
- 三、佐證資料。
更新時間 :
113-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