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優委員顧問》

目的

為鼓勵各地區、縣市指揮部(金門、連江縣後備軍人服務中心)績優發展委員暨組訓顧問,匯集工作經驗,貢獻智慧,對後備軍人動員、管理、服務工作,持續研究發展,藉以提昇工作實效,爭取組織向心。

選拔對象

現任各地區、縣市指揮部(金門、連江縣後備軍人服務中心)研究發展委員暨組訓顧問。

資格條件

  • 一、受聘任職各層級發展委員或組訓顧問職務1年(不 含)以上者。
  • 二、協助推展後備軍人動員(含新訓役男事故協處)、管理、服務工作績效優異,有具體事實者。
  • 三、對發揚青溪精神,達成青溪使命,著有績效者。

《優秀後備幹部》

目的

為激發後備軍人輔導組織中心各級幹部榮譽心、責任感,以提昇工作熱忱,藉以增進動員、管理、服務工作績效。

選拔對象

現任輔導中心主任、副主任、秘書、督導員、輔導組長、輔導員。

資格條件

  • 一、現任輔導中心主任、副主任、秘書、督導員、輔導組長、輔導員。
  • 二、任輔導幹部本職1年以上者。
  • 三、推展後備軍人組訓工作績效優異,有具體事實者。
  • 四、對協力動員、管理、服務工作及部隊安全有重大貢獻者。

限制條件

  • 一、三年內(含)曾當選優秀後備幹部者。
  • 二、品德操守不良,有損輔導組織榮譽者。
  • 三、因案訴訟期間或判刑確定者。
  • 四、無故不參與輔導組織活動、會議,或推展動員、管理、服務工作不力者。
  • 五、翌年元月1日以前(60歲)卸除後備幹部職務者。

頒發獎項

  • 一、當選之主任、副主任、秘書,各核頒國防部部長獎狀乙幀、後備軍人榮譽徽乙枚。
  • 二、當選之督導員、輔導組長、輔導員,各頒發後備軍人榮譽徽乙枚。

《後備軍人楷模》

目的

為激勵後備軍人、輔導幹部及其眷屬,平時協助後備軍人輔導中心推展動員、管理、服務工作,結合輔導中心配合國家政策,從事政令宣導、支援災害防救、慰問慰助等工作,期能團結後備軍人及眷屬力量,延伸、發揮後備軍人輔導組織功能,以厚植動員基礎。

選拔對象

  • 一、輔導幹部。
  • 二、後備軍人。
  • 三、後備軍人(輔導幹部)眷屬。

資格條件

  • 一、輔導幹部、後備軍人候選條件:
    1. 認同國家、品德瑞正、熱心公益、犧牲奉獻。
    2. 形象良好,協助縣市指揮部推展後備軍人動員(演訓)、管理、服務工作及部隊安全有重大貢獻者。
    3. 推展後備軍人組訓工作績效優異,有具體事蹟者。
    4. 輔導幹部類型候選人須曾當選乙次以上(含)之優秀後備幹部。
    5. 後備軍人類型候選人須於年度內參加動員教育、點閱召集或軍事勤務等有關動員演訓工作。
  • 二、後備眷屬楷模候選條件:
    1. 協助後備軍人各項工作績效優異者。
    2. 配合政府政策、宣導政令,支援防疫救災,從事慰問、慰助等工作。
    3. 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致力環保、造福人群,有具體事蹟者。
    4. 策辦婦幼服務工作、開拓婦女及兒童福利,有顯著成效者。

限制條件

  • 一、曾當選後備軍人(眷屬)楷模者。
  • 二、因案訴訟或判刑確定者。
  • 三、品德操守有不良紀錄或做出損害組織榮譽者。
  • 四、翌年元月1日以前除役或卸除輔導幹部職務者。

頒發獎項

  • 一、輔導幹部:核頒「國防部金鼎獎獎座」乙座。
  • 二、後備軍人:核頒「後備軍人榮譽徽」乙枚、執照乙幀。
  • 三、後備軍人眷屬:核頒「後備指揮部紀念章」乙枚、執照乙幀。
更新時間 :  1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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