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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達檢討年度後備軍人組訓、宣傳、安全、服務及協力國防事務等工作執行成效之目的,藉交換工作經驗,策勵來年工作重點,以凝聚共信共識,強化後備組織效能。

實施方式

一、年度輔導工作會議及第4次主任秘書聯席會報合併召開。

二、以地區後備指揮部為單位,採分區方式開召本部出席指導。

內容與重點

各地區後備指揮部於每年10至12月份擇期辦理召開。

實施方式

會議訂於10月至12月間,採分區方式辦理,由各地區指揮部辦理計三場次,召集轄區後備軍人輔導組織主任、副主任、秘書及委顧代表參加,依當前國防政策及任務需要,全程區分「工作會議、綜合座談」及「頒獎、合影、慰勉餐會」等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由各地區指揮官擔任主席,第二階段恭請國防部長(參謀總長、軍備副部長)或後備指揮官擔任主席,俾凝聚組織共識,有效推展國防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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