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示範公墓簡介

國軍示範公墓位於新北市汐止區和萬里區、臺北市內湖區的交界處,前身為五指山高爾夫球場,標高約 699公尺,座向南北互臥,北瞰基隆港,南陲臺北盆地,西臨陽明山國家公園,東眺群峰,視野廣闊,基隆河婉延其趾,氣象宏偉壯麗,形同翔龍俯臥之姿,實為我國軍忠烈將士英靈長眠之佳城。

國軍為表彰國軍官兵生前獻身國家之忠烈精神,藉以激勵民心士氣,69年4月由國防部規劃籌建國軍示範公墓,70年3月20日開始施工,於71年3月29日落成起用。墓區總面積226公頃,因受地形坡度、山坡地開發及水土保育與建築技術規則等各項法令限制,僅開發78公頃,土葬區共計9,236個墓基,使用量已趨飽和,餘容量因環保政策均採重覆使用方式安葬。

申請條件

國軍官兵於現役或退伍、除役後因病或意外亡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國軍示範公墓:

  1. 生前曾奉頒勳章。
  2. 服役滿20年以上。

前項人員生前獲頒國光勳章、青天白日勳章或有其他足資矜式之忠烈行為者,得申請安葬示範公墓特勳區。

檢附資料

  1. 退伍令影本乙份(現役者檢附國防部死亡通報令)。
  2.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
  3.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 勳章證書或服役滿20年以上有效證明。
  5. 由單位申請者:原屬單位公函。
  6. 申請人及保證人身分證及私章。
  7. 埋葬許可證(得由軍墓組代為申請)。

注意事項

  1. 請於故者死亡之日起60日內(以死亡證明書登載日期為準),檢具上述法定證明文件(均需檢附正本)向國軍示範公墓管理組服務臺提出申請;安葬時間於申請時併同登載於申請書表內(依申請日起算後10個工作天,且於申請日起30天內完成安葬),逾期申請、安葬,均視同放棄安葬之一切權利。
  2. 各階墓區於申請時向國軍示範公墓管理組電話詢問是否有舊穴遷出重新使用之穴位。土葬區額滿時即停止受理申請,且恕不受理預約申請。
  3. 故者若亡故原因不明、涉案經判刑確定或有其它玷辱軍人榮譽情形者,不得申請安葬國軍示範公墓。
  4. 安葬國軍示範公墓,除代收之墓穴碑工程款由家屬以郵政劃撥方式繳付外,不另收取任何費用。
更新時間 :  113-05-28
回到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