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穴申請資訊
類 別 |
棺槨加墓碑 |
原墓遺骸遷出 |
墓碑碑文貼金箔 |
穴 型 |
單 穴 |
雙 穴 |
「單穴墓型」或
「僅軍職本人或
配偶」:29,909元
「軍職本人及配
偶」共同辦理:44,8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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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穴墓型」或「僅軍職
本人或配偶一人安葬」
(未亡人上紅漆):2,014元
軍職本人及配偶共同辦理
:2,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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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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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勳區 |
349,665元 |
393,190元 |
士兵區 |
73,726元 |
103,951元 |
遷
出
使
用
|
中少將區 |
60,652元 |
66,888元 |
上校區 |
48,628元 |
55,499元 |
中少校區 |
43,277元 |
49,604元 |
尉官區
士官長區
|
34,148元 |
40,807元 |
士官區 |
32,325元 |
38,872元 |
備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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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偶同穴合葬,開穴費用25,935元整。
二、遷出使用棺槨敲除重新施作:
(一)38,170元整/單穴
(二)65,509元整/雙穴
二、原墓遺骸遷出:
(一)29,909元整/單穴
(二)44,808元整/雙穴。
三、墓碑碑文貼金箔費用:
(一)2,014元整/單穴(含配偶或軍職本人尚未安葬)
(二)2,216元整/雙穴。
四、各項工程費用需至郵局辦理劃撥費用,所需手續費用(劃撥金額1,001元以上:20元;1,000元以下:15元)由家屬自行負擔。
五、申請配偶開穴並同時更換花崗石面材者,應依契約工程明細價目扣除大理石框款項計10,413元。
六、本表使用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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