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穴申請資訊
類 別 |
棺槨加墓碑 |
原墓遺骸遷出 |
墓碑碑文貼金箔 |
穴 型 |
單 穴 |
雙 穴 |
「單穴墓型」或
「僅軍職本人或
配偶」:29,909元
「軍職本人及配
偶」共同辦理:44,8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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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穴墓型」或「僅軍職
本人或配偶一人安葬」
(未亡人上紅漆):2,014元
軍職本人及配偶共同辦理
:2,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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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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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勳區 |
299,041元 |
334,516元 |
士兵區 |
61,566元 |
84,959元 |
遷
出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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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少將區 |
55,339元 |
61,005元 |
上校區 |
44,415元 |
50,658元 |
中少校區 |
40,290元 |
45,168元 |
尉官區
士官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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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6元 |
37,177元 |
士官區 |
29,469元 |
35,419元 |
備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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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偶同穴合葬,開穴費用23,573元整。
二、遷出使用棺槨敲除重新施作:
(一)34,623元整/單穴
(二)56,278元整/雙穴
二、原墓遺骸遷出:
(一)27,184元整/單穴
(二)40,732元整/雙穴。
三、墓碑碑文貼金箔費用:
(一)2,014元整/單穴(含配偶或軍職本人尚未安葬)
(二)2,288元整/雙穴。
四、各項工程費用需至郵局辦理劃撥費用,所需手續費用(劃撥金額1,001元以上:20元;1,000元以下:15元)由家屬自行負擔。
五、申請配偶開穴並同時更換花崗石面材者,應依契約工程明細價目扣除大理石框款項計9,464元。
六、本表使用期限︰自合約簽訂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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